• 2007-11-04

    猫王是个鸟

         楼下车棚刘大爷是个喜好花花叶叶草草小猫小狗小鸟的人,把个车棚四周整得像个动植物世界。(当然,在个城市小区里能这样,也说明我住的地方不怎么“高尚”)不过邻居们大多喜好这些,就各取所需的有看花看草的,有招猫逗狗的,车棚之中,其乐也融融,车棚之外,其乐也泄泄,一派和谐社区的风范。

         我比较关注刘大爷养的八哥。要说这八哥可不是一般的八哥,那是会说话的八哥,而且不只一种,而是会三种语言,当然包括鸟语。不过你不要以为它会说“你好、再见”,再会说“hello、bye bye”就算两种语言了,那我都归为人话,它除了这个还会个绝的:猫语!它的猫语绝对乱真,既能展现猫咪平时状态的“喵呜喵呜”的楚楚可怜,也会展现怀春时的“如泣如诉如怨如慕”。我把它称为“猫王”。

         这家伙特长是特长,可没起什么好作用。它闲得没事时总爱吊上几嗓子,传达点错误信息,招惹得附近的猫不辨真假,生理上有了错误反应,老是此起彼伏的闹猫,弄得小区里经常是鬼哭狼嚎的叫春的声音,它却在一旁若无其事,真是该杀。

         这世道,人不说人话,鸟不说鸟话,净整些猫事狗事儿,有甚鸟用?

  • 2007-10-30

    足球外交

         十来年前,我加入校青年教工足球队的时候,还真是“年轻”。

         回想起来,那真是个好时候。足球就是足球,足球队也只是足球队。队友里面干部职务最大的只是个科级,三哥那时也还不是国际级裁判。只有踢得好才能参加球队,一群年轻人都是真心只喜欢踢球,一到活动时间不用招呼就能凑齐20人,踢个分组比赛你拼我抢个不亦乐乎。偶尔,比赛后不论输赢一起喝顿酒,更是其乐无穷。

         没想到球队慢慢变了味儿。当时我还不理解为什么几个踢得很烂的同事即使根本上不了场也非要加入球队,不久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叫圈子!现在的球队烂得不行,不光因为都老了(平均年龄37、38岁)。除非有和兄弟院校比赛能到10个以上的队员,平时到了活动时间有5、6个就不错。队里面光鸡犬升天混到正处和副处加起来就能有13、4个,再加上俩中超裁判,都是事业有成的忙人,还有些暂时没混上却又想通过“足球外交”混关系的闲人。真是踢起比赛,里面又有领导又有权威,你都不知该带该传,该传给谁,没传谁谁都能说你两句,队伍不烂才怪!

         偶尔还喝酒,只是没了原先哥们之间的把酒言欢千杯少。现在不喝有人都能让你吐,你只要看看敬酒的丑态就够了。一个破学校的的足球队居然都能有外交的市场,外交真是无孔不入,看来足球的作用可真不可低估。

         也许这样的运动,不参加也罢!

     

  • 2007-10-24

    太阳照常升起

    想痛快地哭一场!可惜没有眼泪,也哭不出来。

    牙在肚子里,胳膊在袖里,哥们在牢里,我在夜里。

    有时是爱,有时是痛,来易来,去难去,谁的翻云覆雨手?

    生活有点忙,坚持有点难,多喝一杯酒,多抽一根烟,能不能不管?

    不能!

    谁也不能包生儿子!生活没法许诺你想要的,但只要你想,就一定有希望!

    向生活要的多不是错,因为怕得不到想放弃就不对了!

    钢七连讲:不抛弃,不放弃。许三多说:好好活,有意义!

    还是得活得劲儿劲儿的,为别人,也为自己。

    这样太阳才能照常升起!

  •     首先声明,我是一个不怎么懂法的守法公民。    

        也许上面的话有问题,不懂又怎么能做到守?我只能说现阶段我们中国老百姓大多是守法公民吧,我是其中之一;全国人民大多对具体法律条文不详细了解吧,我也非常羞愧地列于其中。    

        我的哥们儿倒是懂法,甚至现在他老婆他老娘都相当懂法,可惜没多大用处。拿着自己掌握的法律到法院里跟律师、法官一盘道,得,这才发现道可道非常道,法可法非常法,法是死的,人是活的,那不是你的法律,法西斯本就在人家的手里。等再混熟点,又蓦然发现,法也不再法官手里,而在陪审团那儿。    

        注意,不是陪审员,而是陪审团。陪审制度是一项起源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参审制或曰混合合议庭制。 实行陪审制度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了体现司法民主。按说我们不是英美法系,没有陪审团。可现实是:不是没有,而是你看不见而已,它长着双隐形的翅膀,高高地飞在天上    

        起诉哥们儿案件的卷宗里居然没有一个和他相关的证据,都是别人的,可还是......连法官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真的没办法,不是他所能左右的。这让人感觉法官不过是一把刀,无论是手起刀落还是还刀入鞘都在于那一只手或几只手,和刀没多大关系。    

        很烦李白那句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知道是凶器就别用,去他的不得已

  •      做个简单的测试:

         一本书和一卷书哪一个说法更让你心仪?

         一碗茶和一盏茶哪个更有格调?一件长裙和一袭长裙呢?

         或者,同样是计量单位,“两”和“盎司”哪个听着更高贵?“克”和“克拉”呢?

         都说人是生而平等的,难道量词真的有尊卑高下之分吗?

         如果你觉得真的不同,那不是因为量词有尊卑,也不是它所修饰的物有尊卑,而是因为你的心中存着尊卑。

        

     

  • 2007-10-08

    凌迟

    先是

    涂上蜜

    然后用钝刀

    一下  一下

    又一下  割开

     

    被生活凌迟 

    这是惩罚

    也是宿命

     

     

  • 2007-10-03

    般若波罗蜜

         想说旅游。

         现在人们能做到的只是穿越空间。越过时间的界限于我们遥不可及,最多只能加上“恍若”之类的词语来形容疑似梦中的时光流转。只剩下一条路可走,于是,这条路上人满为患,赶上黄金周更是变本加厉。

         旅游是我们到彼岸的一种方式。谁都想到彼岸去,谁也不知道彼岸到底在哪,什么样儿,我们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此岸不是彼岸,所以得离开,到别处去,寻找。

         旅游是我们离开的一个理由,虽然有时我们不得不回来。我们大多厌倦此岸的常态,渴望着到彼岸去的非常态,路上的风景也许不是目的,为的只是离开,只是在路上。

         或者,旅游只是我们幻想自己拿着月光宝盒说出“般若波罗蜜”时唇间一翕一合的美妙幻觉,而已。

         再或者,不只旅游。

    另:我其实懒得做让上帝发笑的事情,但家里的猫对着滴水的笼头都能若有所思地发上半天的呆,让人不好意思。如果不明白题目为什么用“般若波罗蜜”,自己百度吧。

  • 2007-09-26

    想你了

         夜里做梦见到了Q。

         算算过了今天刚好整整一年了。我不知道这一年里他在里面到底怎么过的,只是知道不好过。这种事要是真落到我身上,可能早崩溃了。

         过了十一应该就有结果了,按现在的进展和同法官的交流,可能再有一个月整个事情结束,他就要回到现实生活了。我设想过很多次和他再见面的场景,也不能想象我们都会是怎样的表情。

         也许,于他,这件事是一场噩梦,现在梦就要醒了。可梦醒后,生活真正的麻烦事在后头。不知道这样的经历会让他用怎样的视角去面对这样一个在他眼中也许已经失去了公正、公平的社会,见过了太多恶的人,心里不会再保有那份无用的单纯。

         还好有些弥足珍贵的东西,比如爱,比如友情。

  • 2007-09-11

    回答

    昨晚这个时刻

    南开大学的保卫科长拉着我不断按动快门的手问

    你是干什么的?

    你算干什么的!

    算我粗暴男人的回答

    南开大学校办副主任用发了福的中年妇女身材挡着闪光灯问

    你想要干什么?

    我拿出绅士的和蔼

    你管我要干什么?

     

    三十年前

    北岛说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现在

    我终于深刻地明白这种挣扎的悲哀

    我要哪种

    谁能回答

     

     

  • 2007-09-09

    教师节

          校门外的迎宾道焕然一新,几百棵快枯死的梧桐全被挖出来代之以腰杆挺直戴着“绿帽子”的槐树,我知道教师节快来了,而且是新上任的市委书记有可能借着教师节要来学校了。

          虽然只是“有可能”,但正是这种“可能”使得那几百棵梧桐树得到“善终”,同时也使几百棵槐树有了站在路旁的权利,在这感谢一下张书记先!不过,没有了梧桐树,还会有金凤凰飞来吗?

          这一天,所有一切都比不上学生的一句问候更让人温暖。